手抄生意經:原來我已經是個老闆
by 元人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:「如果你是老闆,你對於你的事業平均每一天會有十二到十六小時的時間投入;如果你只花八小時,那只不過是上班族;如果只花兩小時──抱歉,那個叫做打零工。」 我們一般社會大眾對於什麼事情會有如此用心深刻的投入?看電視聊八卦?喝小酒罵總統?假設我們做這些事情一天能有十二到十六小時的投入,那我們在這個領域(有點難定義就是了)當中,也已經符合當老闆的其中一項資格。 我個人日常所從事,最認真踏實、苦幹實幹的一項事業就是「讀書」,真的除了吃飯睡覺無時不讀,無所不讀,不過讀的都是些閑書,武俠小說、推理小說之類的,目前新增的類別是「日本時代/奇幻小說」。 個人平時有「三不讀」,吃飯不讀、睡覺不讀、如廁不讀,因為這三個時候讀書對身體不好,除此之外大概人家看到我都是在讀書,不太愛理人,因為我連跟人溝通的時間都儘量節省,拿來讀書。 如果以上文標準來講,我對於「讀書」這麼認真投入,時間心力付出無數,我早就已經可以當老闆,可是為什麼我讀到如今,讀書讀書只是越讀越輸,並沒有就此飛黃騰達?我用做生意當老闆的態度來投入「讀書」這件事,卻沒有辦法擁有如同老闆一樣的地位與收入?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傳統生意的固定架構:做生意一定要有「買」有「賣」,有「需求」而有「供給」。有需求的人叫做「消費者」,能供給的人叫做「生產者」,通常也就是工廠/農場所扮演的角色,這樣可以同意嗎? 一件商品從生產者的生產線製造出來,要配送到消費者的手上並取得利潤,中間必定會經過「通路」。通路由大小不等的通路商所組成,包括有「總代理」、「區代理」、「大中小盤」乃至於「店面」,這是通路的基本架構。 以我個人讀書而言,假設作家是「生產者」,我是「消費者」,中間的通路商,無非就是「出版社」、「書店」這些營利事業。透過通路商的攜手合作,我從而得到書籍的內容,得到資訊,因此我也付出代價(買書錢),付得心甘情願。 我每天利用零碎時間讀書,逮到時間就讀,可是我沒有辦法利用「讀書」賺到錢,為什麼?因為我沒有拿到書籍的「代理權」。我雖然對書很專業,可能還有一些小小的品味,但是書籍販售所產生的利潤永遠與我無關。 換個方式來講,或許我已經得到了書籍的代理權──精神層面上。 今天假設我讀了山田風太郎的《柳生忍法帖》,在我的腦袋裡激發出了心得感想,我拿去跟朋友分享,這樣子的行為其實就是在「販售」在「賣」。試想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