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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直之心-讀鄭清文〈三腳馬〉的現實與浪漫

by Wennie Chen 讀鄭清文的短篇小說,心中浮現「素直」兩個字。素直一詞是日文用法,有誠懇、謙虛、樸素…等等的含意。但對這兩個字我最喜歡的中譯應該是「老實」。不是誠實,而是老老實實。生於日據時代的鄭清文,有著那一輩人於亂世中浮生繫命的卑微,如何在生活的夾縫中還能生出體察眾生的悲心,實出於對生活本身,一股不可忽視的,老實的力量。 〈三腳馬〉講的是光復前後,日治時代台灣人處境的尷尬與無奈。我們從中讀不到仇恨與怨對,卻有著對人性與生命的思索與悲憫。主角阿祥自小被戲稱「白鼻狸」,因為他臉部中間生來就一塊彷彿是羞恥標誌那樣的白色印記。也許是內心的自卑與缺乏歸屬,自卑化為傲慢,長大後他成了警察,在鄉里成了擁有象徵地位與權力的「統治」階級(布爾迪厄語)。台灣警察管理鄉里間台灣人民的生活秩序,本無可厚非,然而在日本天皇的「玉音」統治之下,阿祥代表的是另一種思想、另一種文化,一種自外於台灣人民生活的真實存在,就連婚禮的儀式到底要從俗(傳統),還是要日本化,男主角都必須受到內部家族與外部權力的拉扯與撕裂。這是阿祥真實的生存型態。 台灣光復後,日本人警察頓失威風。台灣人警察,也就是所謂日本走狗,就更陷入萬劫不復之地,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。鄭清文不稱阿祥為走狗,他寫阿祥喜刻木馬,而且最喜歡刻殘廢的馬,扭曲的臉與痛苦的眼神說明了對自己身世的自憐。從白鼻狸到跛腳的馬,阿祥從鏡子裡照見的自己總是面貌模糊,甚至是殘缺不堪的。然而這僅是阿祥一個人的命運嗎?還是台灣人的命運?鄭清文從來不曾強調或點明。善於描寫女人的鄭清文一轉手寫到阿祥的妻子,一個傳統女性以夫為天的奉獻與犧牲,她成了丈夫的替死鬼。之後阿祥夢見一隻被打斷腿的馬跪在他面前,凌亂的髮與哀求的眼神…他刻出一隻三腳馬,他其實也刻出他的妻子。 阿祥、阿祥妻,與所有當時的台灣人,不是三腳馬,就是白鼻狸。這是令人多麼感傷的象徵隱喻。我想起席勒(J.C.F von Schiller)談審美創造中什麼是“活的形象”:「那就是需要他的形象就是生命,而他的生命也就是形象。只有在他創造的形式裡我們感覺活著,而他的生命在我們的理解裡得到形式的時候,他才是真的活的形象。」鄭清文創造了屬於自己三腳馬,讀者每一個人就有可能都是三腳馬。 在談論文學的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時,席勒說:「從表現方法來看,素樸的詩人客觀地再現現實,

007 心得

by 元人 終於跨出第一步,把James Bond開葷,配合中英文版的導讀,我終於瞭解到,為什麼「企鵝版」的導讀會把這部《俄羅斯情書》稱為是007系列的代表作。  問題就在於深度。  「企鵝版」的導讀中說,Fleming在寫《俄羅斯情書》的時候,原本是決定不要再寫的,因為前面四本的銷售量沒有他理想中那麼好,也沒打進最主要的美國巿場,他寫信給Raymond Chandler,說自己「袖子裡已經沒有東西」,也就是自嘲江郎才盡的意思。因此,他原本打算在這第五本小說讓James Bond因公殉職,所以本書真的是絕招盡展。  書中分為兩部分,第一部純講俄國暗殺組織SMERSH(即電影中之「幽靈黨」)的故事,其中Fleming花了很大篇幅去經營一個殺手的心路歷程,他的身世、特性,每到月圓就會湧起強烈殺性的變態心理...這些描寫真的看得我目不轉睛。對俄國特務組織的描寫也相當詳盡,因為Fleming所寫全都是真人實事...。  第一部分James Bond完全沒有出場,光故事設定就寫掉一大半(這也是本書之所以特厚的原因),但是看得人大呼過癮,的確是相當有深度(以Fleming的一貫作風而言)。再看到第二部故事,那就跟電影若合符節了,只見James Bond拿著英國納稅人的錢到處吃喝玩樂,然後跟俄國殺手幹架,跟環球佳麗上床,十足的一個「歡樂英雄」。  其實看Fleming小說有兩個重點啦,一個是「男生」一個是「女生」,看這兩個就夠了,其他並不是很重要。如果要說的話,去玩味他書中所寫的各項商品(煙、酒、食物、衣著等)應該也挺有趣的,江國香織迷就可以明白箇中樂趣。  這一部《俄羅斯情書》的龐德女郎大致OK,出場時只穿黑絲襪和黑色領結的造型教人驚艷(企鵝版封面有喔),但是跟James Bond沒什麼互動(除了床上運動之外),第一部故事所描寫的「殺手的成長過程」是最精彩的,只可惜到跟James Bond對戰也是很快就領便當了。我反而比較喜歡鬼外婆使用「蛾眉分水刺」進攻的橋段,把瑪波小姐帶入想像還真不是普通的恐怖!  又,Chandler本身也愛看Fleming小說,還跟他是好朋友,這也是文壇軼事。Chandler 比Fleming要早出道,他死的那年剛好是《金手指》出版。在Fleming的前四部小說當中, 就有兩本有Chandler的友情推薦,其中一本是《皇家夜總會》(Casino Roya

007 心得

by 元人  配合電影造勢,皇冠也跟著推出了Jason Bourne的三部曲(即是《神鬼認證》的原著小說),而且是一次出三本。  我本來也不知道Robert Ludlum是誰,現在也還是不知道他是誰,但是我對Jason Bourne這個悲情殺手倒挺熟的,而且已經錯覺他就是麥特.戴蒙(個人感覺他所扮演最成功的角色)。  Jason Bourne這個系列,我以電影的觀感,故事性非常的強,而且節奏很快,看起來非常過癮。看書介,似乎作者Robert Ludlum寫書也就是有這種電影般的風格,但是說來,Jason Bourne的人物塑造跟James Bond卻還是不一樣(雖然兩人都是JB)。  Jason Bourne是美國特務機關的職業殺手,內心卻有許多的悲憤衝突,《神鬼認證》開場時他因為某種原因失去記憶,只有屁股裡頭的瑞士銀行帳號引導他解開謎底(把瑞士銀行帳號動手術嵌進屁股裡頭本身就是Jason Bourne的七不思議),後來的發展變成是Jason Bourne在聲聲吶喊「我是誰?」「我到底是誰?」為了這個目的他不惜以一人之力和整個機關對抗,感覺很像是追求自我的新型態英雄 (這點從他失憶的原因,跟他對待老東家的態度可以知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