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理小說的證據

都說華山派有「劍氣之爭」,其實推理小說大家也是選邊站。從「神祖大人」愛倫.坡傳下來的道統,在柯南.道爾的「福爾摩斯探案」集其大成--但是故事還沒結束,福爾摩斯之後,各種衍生作品相繼出籠,其中有惡搞版的,從《業餘神偷萊佛士》開始,「怪盜與名偵探」系列源流屬他做先鋒;再者有另起爐灶分庭抗禮的,就是心證推理的祖師爺--布朗神父。

 福爾摩斯探案講究物理證據(物證推理),布朗神父探案講究心理證據(心證推理),物證推理看證據,心證推理需要豐富的想像力。如果福爾摩斯是實事求是的天才學生,布朗神父就是博古通今的指導教授,二者的分別在此。

 福爾摩斯之所以神探,是因為他身邊老是跟著一個笨蛋(華生);布朗神父之所以神探,是因為所有人跟他一比都變成笨蛋(包括讀者也一棒掃倒)。這樣講起來似乎布朗神父比較不討喜?是的,同樣的一份考卷,學生考得好會受鼓勵,老師考得好是應該的,而且布朗神父有一種「你不要以為我在睡覺,其實我什麼都知道」的神秘氛圍,只不逼人暴跳;如果換成是克莉絲蒂(Agatha Christie)的瑪波小姐(Miss Jane Marple),可能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。

 心證推理真的需要很豐富的想像力,想像力又由社會經驗累積,懂得越多讀起故事越有趣。或者你說:「光憑想像力推理,那不是畫唬爛嗎?還叫什麼推理?」但是人性幾千年來,幾乎是一樣的沒有變過,所謂的「想像」,只是將各項事實依據犯罪心理加以適度聯想吧!很多時候犯罪者犯了罪不曾留下證據,那怎麼辦?很簡單,就是「自由心證」。老公偷吃,老婆要抓,怎麼抓?學福爾摩斯,搜集一百個用過的保險套放在冰箱冷藏?喂,那也未免太瞎了。可是學習布朗神父,只要「知道」就可以「抓到」,掌握了心理證據,就可以逕行偵破。

 說到這裡要閒扯一下,松本清張的短篇小說〈遇難〉(收錄在《黑色畫集》第一冊,新雨出版),除了是「山岳推理」,以日本的登山客、著名山岳為背景,還是很好的「心證推理」例。偵辦過程只有偵探跟凶手,兩個人一齊去爬山。案情揭露的過程精彩,猶如小李飛刀決戰嵩陽鐵劍!

 小李飛刀:「郭嵩陽,人是你殺的吧?」

 嵩陽鐵劍:「你又沒證據,憑什麼這麼說?」

 小李飛刀:「因為醬醬醬,所以釀釀釀。」

 嵩陽鐵劍:「所以?」

 小李飛刀:「是你殺了我表弟阿桃。I knew it, I just knew it !」

 通常進行到這邊,偵探凶手孤男寡女的,應該要進行大決戰了吧!當然松本清張也不是省油的燈,安排了一個很妙的結局。我覺得這一篇〈遇難〉跟Patricia Highsmith的《聰明的瑞普利先生》(The Talented Mr. Ripley)有共通,大家可以自行參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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